自由傳送記點原則

dionmswr 發表於 2024-6-11 17:52:00 | 只看該作者 [複製鏈接] 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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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練功點打怪超過48小時(不間斷),即可購買傳送旗幟記點,並[常規使用自由傳送捲]練功,否則一律不算記點成功.
2.若擔憂與人強碰惹爭議,請自行證明確實打怪(不間斷)48小時,且完全無其他人來相同練功點打怪.
標記地點之物品如:蛋糕,屍體或其它物品丟棄於地上,只能為示意用,不可作為記點證明.

白話文整理:
剛開始佔點的部分就是必須48小時持續不間斷的打,如果怕被誤會那就錄影,48小時佔領成功,可放蛋糕提醒其他玩家,若其他人也想要相同練功點,在練功點無人的狀況下必然也要打48小時才可佔領成功.
佔領成功後續使用自由傳送點練功,48小時內有再打怪(不用持續)佔領的點就可持續使用.

結語:使用掛點的目的就是「無法持續在電腦前24小時,畢竟人要生活」斷斷續續難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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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onmswr 發表於 2024-6-11 17:52:00 | 只看該作者
據我所知,真正會錄影48小時玩家很少,規則也比較偏向99玩家,不是包含所有玩家,如果規則能改簡單點,如:
1.丟蛋糕後(會出現下次可再次使用時間)截圖.
2.時間回朔12小時,為玩家開始佔點時間.
3.圖片必須包含玩家名稱,日期,時間,地圖,遊戲鏡頭拉最遠拍照.
4.圖片不可有其他玩家跟別人蛋糕,在同一個點附近(距離1千內)
5.圖片超過3個月算過期,不能拿出來做證明.
6.如果練功位子有爭議,以時間最早的為主.
7.如佔點未滿兩天,有玩家搶點,或要回位子,則規則回到第6條.

這裡只是提供"個人看法"如果盟主或大多是玩家不認同,其實也不會被採納

另外希望管理員,防呆題目簡化到個位數(不是指答案)
C:\Users\ibase\Desktop\未命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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